新 周 期 资 讯
证券法律宣传广场 股票金融资讯平台
您当前所在的位置是:网站首页 >> 无锡新周期科技有限公司 >> 市场跟踪
新周期资讯
推荐文章
 将持续深化跨境电商综合改革,支持保税
 商业银行不得代销私募基金?多家银行确
 一季度末金融业机构总资产476.49
 金融稳定法草案迎来二次审议 拟作三项
 审计署通报 4家银行超680亿元被挪
 全球大钠电池储能项目投运 业内人士这
 国际清算银行报告显示:AI编程工具对
 央行喊话“借债”冲击波:超9成纯债基
 哪吒汽车赴港IPO!上年亏损近70亿
 A股异动丨天地数码盘中大涨超16%
 房地产重磅会议将开,楼市“银十”持续
 多部门联手“壮大”低空经济,产业链迎
 “游戏科学”跻身“顶尖发行商排行榜”
 我国刷新全钙钛矿光伏电池光电转化效率
 又一卫星发射成功,国内卫星互联网进入
 新胶产量释放仍不及预期 橡胶市场价格
 市场心态仍脆弱 预计短期螺纹钢期货呈
 A股三大指数反弹:沪指涨近1% 游戏
 A股三大指数反弹:沪指涨近1% 游戏
 三大指数放量反弹全线收红,AI眼镜概
市场跟踪
年内基金分红总额逾千亿元 超八成来自债基
发布时间:2024/9/9   阅读:99221
       今年以来,基金分红突破1000亿元关口。Wind资讯数据显示,今年以来,截至8月9日,按照权益登记日统计,基金(统计各类份额,下同)分红总金额已达到1055.93亿元。其中,债券型基金贡献度超八成。

       具体来看,华泰柏瑞沪深300ETF(510300)分红金额最多,达24.94亿元。紧随其后的是南方中证500ETF(510500)、中银证券安进债券A(003929)、金鹰添盈纯债债券C(012623)等。

       整体分类上,债基占据着今年分红组成中最重要的部分。债券型基金今年以来共分红910.19亿元,占比86.2%。同时,在分红额最多的前10只产品中,7只为债基,占比70%;股票型基金、REITs(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)、混合型基金分别分红71.56亿元、44.33亿元、27.97亿元;QDII(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)基金、另类投资基金、FOF(基金中的基金)基金的分红总额均不足1亿元。

       金鹰添盈纯债债券C的二季报认为,回顾2024年二季度,债券市场总体在震荡中维持牛市状态,债券各类品种轮动创造贝塔收益,信用债表现好于利率债,短端好于长端,利率曲线陡峭化。

       排排网财富理财师曾衡伟对《证券日报》记者表示,债基之所以脱颖而出,源于其稳定的收益特性和低风险属性。在权益市场波动期间,投资者偏好稳健回报,债基恰好满足了这一需求。同时,市场对低风险产品的需求增长,也推动了债基的发展。

       与此同时,债基也是资金净流入的重要方向。数据显示,伴随债市持续走牛,债基吸引资金净量攀升,今年以来净流入额达492.85亿元,相较去年同期的65.05亿元增长657.63%,债基规模同比增长26.4%至10.65万亿元。

       华林证券资管部董事总经理贾志向《证券日报》记者表示,随着市场对债市信心的增强,投资者对债券型基金的偏好也在增加,资金的流入为债基提供了更多的投资标的和运作空间。

       在分红次数上,Wind资讯数据显示,今年以来,共计241只基金分红两次以上(不含两次)。其中,债基数量占九成以上,富国国有企业债C(000141)、华泰紫金月月发1个月滚动A(011496)等5只债基分红次数最多,均达到8次。

       贾志表示,为了吸引和留住投资者,基金管理公司通常会采取积极的分红策略。通过分红,基金公司可以向投资者展示其管理能力和投资成果,增强投资者的信心和忠诚度。同时,分红作为投资者获取稳定收益的关键途径之一,对偏好稳健回报的投资者具有显著吸引力。
 
文章来源:转载证券日报
 
免责声明:本网站力求信息真实、准确,文章提及内容仅供参考,网站所示信息出于传播之目的,不代表任何观点,亦无法保证该等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,不构成实质性投资建议,据此操作风险自担。如涉及版权请直接与客服联系,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,谢谢。
上一篇: 虹吸效应再现?A500指数ETF(560610)
下一篇: 央行:破除不适应的限制竞争政策,督促指导金融机构
手机:15906198382    联系人:朱经理    E-MAIL:logtin@163.com    公司地址:无锡市梁溪区清扬路金匮苑44、45号1802单元
Copyright  2024   无锡新周期科技有限公司    网址:www.wxxzqkj.com  版权所有    备案/许可证编号为:苏ICP备2024137511号
免责声明:本站支持广告法相关规定,且已竭力规避使用“极限化违禁词",如不慎出现仅代本站范围内对比,不支持以任何"违禁词”为借口举报我司违反《广告法》的变相勒索行为!
本站部分文章、图片素材来源互联网,我们以传播信息为目的进行转载,如涉及版权请直接与客服联系,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,谢谢,不接受任何变相勒索行为!